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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2013/04/29
標題: 國際能源產業氣候變遷調適動態報導-歐盟環境署發表歐盟調適報告
內容: 一、日期: 2013.04.29

二、摘要
歐盟環境署(EEA)於4月29日發布名稱為"歐洲之調適:針對社會與經濟發展層面來探討因為氣候變化帶來之風險與機會"報告。該項報告認為歐盟各成員國應該加快進行氣候變化調適之行動步調。因為目前歐盟32個成員國中僅有一半國家(16國)具備全國性氣候變化調適計畫;12個國家則正在研擬該項計畫。
目前整個歐盟層級之調適政策實施工具包括凝聚基金、農業基金、基礎設施基金與來自LIFE+計畫之基金等。至於針對歐盟調適措施之主要資訊窗口則是歐盟氣候調適平台(European Climate Adaptation Platform (Climate-ADAPT, http://climate-adapt.eea.europa.eu)。
該報告將調適措施分為三類:
 灰色行動:技術與工程解決方案。例如建築或強化防洪/潮湧之河堤/海堤;
 綠色行動:利用自然系統提供服務之基於生態系統基礎方式。例如農耕方式與農作物多元化;強化天然防衛(例如濕地或沙丘);維持與重建健康生態系統;加強原生動植物不受人為障礙阻擾之遷徙能力等;
 軟性行動:改變人類行為與管理型態之管理、法規及政策方式。例如規劃與通過法規;用水供應與需求面管理以降低用水短缺風險;針對熱浪/森林火災之預警系統;天然災害監控等。
目前16個提出國家調適政策之歐盟成員國中,有14個提到能源與能源消費部門,這些國家包括:(AT)奧地利、(CH)瑞士、(CY)塞浦路斯、(CZ)捷克共和國、(DE)德國、(DK)丹麥、(ES)西班牙、(FI)芬蘭、(FR)法國、(UK)英國、(IT)意大利、(LT)立陶宛、(PL)波蘭、(PT)葡萄牙。(註:括弧內為國家簡稱)
在該報告中將能源部門視為是如同建築物、道路、供水網路一般之基礎設施(infrastructure)之一部分。表示必須要將氣候變化調適考量納入基礎設施之建築標準與翻修計畫中。
目前有些國家已經針對其重要基礎設施之脆弱性進行評估。例如英國即曾經在2012年進行核電廠面對海平面上升脆弱性之評估。德國亦於2009年通過重要基礎設施保護國家策略,提出如何因應脆弱性之各個個別部門資訊。
要進行任何調適措施之評估時,成本與效益評估結果必然是一個重要部份。因為目前這些資訊尚不充足,因此針對調適行動之成本與效益進行評估乃是一項歐盟各國新興之工作與研究範圍。目前針對能源部門之調適成本研究不多。數項研究係針對發電廠之冷卻/加熱需求者,顯示歐盟電廠之額外冷卻成本將逐漸增加。

三、參考網頁
http://www.eea.europa.eu/publications/adaptation-in-europe
發佈人: 蘇衍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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